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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明】

1. 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學生繼續就讀本校碩士班。

2. 申請資格:依本校「學生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辦法」辦理。

(1)凡本校學士班學生修業滿 5 學期,符合各系所學位學程甄選規定的甄選資格者。

(2)每生限申請核准一個系所學位學程碩士班。